民政離婚要注意什么
案情簡介:
委托人汪某,通過網絡認識了我,他是一位博士生,在外省工作,妻子歐某是一位研究生,一個在工作單位非常能干的女人。汪某因和妻子感情不好,自己有意識離開成都到外地工作,后來和

本單位的一位女同事相戀了,妻子歐某知道后,大吵大鬧,但并不愿意離婚,汪某希望偵探幫助起訴解決本案。
接受委托之后,我主動和歐某取得了聯系,但她拒絕見我,多次通過電話聯系以及他們夫妻的互相聯系,雙方決定到民政協議離婚。
民政辦理程序:
在我為委托人做好一切事前準備以后(問好民政局,寫好協議書),委托人回到了成都。由于歐某拒絕和我當面,我回避了。意想不到的是:他們在民 南京市偵探公司政局發生了抓扯,并驚動了110,等我趕到民政局時,110正在對他們進行調查,歐某哭得非常傷心,汪某說,歐某在眾人面前出手打他。我先將110說服離開了民政局,然后勸開汪某,希望他今日大度為懷,忍讓一下對方。接下來,是面對歐某的工作,我心里非常清楚歐某內心不愿意離婚,但介于汪某的態度,和自己作為一個知識女性應該為自己保留自尊的意識,才被動接受離婚的事實。我撫著歐某的肩膀,告訴 南京市私家偵探她:“如果你心里難受,你就痛哭一場吧!”待歐某平息下來,歐某告訴我她要求對離婚協議添加內容,即:離婚的原因是由于汪某有第三者的情形。我考慮到事實和添上去的話可能帶來的法律后果,在征得汪某的同意后,我對協議作了文字處理(當然,處理后的文字應該不會給汪某帶來民法典46條規定的麻煩)。然后,陪歐某拍了照片,并幫她交了費用后,雙方順利辦理了離婚手續,代理工作結束。
偵探感想:
委托人離開成都時,發給我一條短信:“謝謝張偵探,如果有什么需要幫助的,以后電話聯系;如果可能,勸慰一下歐某?!?
在接下來的幾天里,我每天給歐某發一條短信,鼓勵她走出生活的陰影,鼓勵她成為自己快樂的主人,鼓勵她……她也回了我許多短信,并和我進行了多次電話溝通,希望能和我成為朋友……
對于民政協議離婚需要注意一下幾點:
1、協議內容要完善,盡量做到沒有事后工作(比如財產沒有處理清楚)
2、明確民政協議得不到法院的強制執行(比如孩子的撫養費對方不支付時,不能申請法院強制執行)
3、如果有離婚后的事后工作,要盡快辦理,以免時效問題,和夜長變卦。(比如房子需要對方配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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